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泸州市纳溪区纳溪化工园区泸天化中试场内实施“新型增效尿素助剂中试试验装置安全环保改造项目”。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型增效尿素助剂中试试验装置安全环保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安全环保改造;
(4)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公司中试场
(5)总投资:50万元
(6)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泸天化中试场,建设内容包括更换腐蚀严重的反应釜1个和计量罐1个,新增1台搅拌器,新建1套氨气吸收系统及新建1座50m3的废水收集池。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
项目将采取完善、合理的环保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不因项目建设造成环境质量超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3xM8ZBzz__E1cyzNYRj3g
提取码:7vir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方式:0830-4122482;
四、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山合田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18223446607;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厂址为中心,向外扩5km的范围)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下载。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