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泸天化公司硝铵废水综合利用项目顺利通过四川省财政厅、环境保护厅“2012年省级环保环境保护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评价考核”。
考评组通过对泸天化公司硝铵废水综合利用项目的现场实地查看、资金及财务管理相关凭证、银行入账单据、公司自筹资金落实材料、会计报表和账簿及税收完税凭证等资料的验证并听取了公司领导和专业人员的情况汇报后,一致认为泸天化公司2012年硝铵废水综合利用项目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都得到很好的控制、有良好的环境效益,通过此环境保护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评价考核。
据了解,《泸天化硝铵废水综合利用项目》获得2012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0万,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省级环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由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成立评价考核组负责对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2012年的省级环保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补助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项目资金安排备案情况等进行评价考核,其中包括项目所在企业对本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环境效益等进行评价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