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泸天化股份公司通过强化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流程、强化监管教育、强化监管保障的“四监管”,以体系监管促行为规范、以效能监察促动作标准、以立体教育促廉洁自律、以关爱奖励促廉洁奉公,使违规动作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不必为“四不为”,切实发挥出纪检监察的监督保证作用,为企业的各种行为合规合法奠定基础,全力以赴保证生产稳定、保证队伍稳定,保持泸天化股份公司持续增盈。
在强化监管制度方面,泸天化股份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要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与预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全力推进多个管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与整合,形成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两方面,泸天化对公司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类,针对重点风险岗位,修订和完善《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暂行办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公司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管理制度30多个。同时,泸天化将廉洁风险考评机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风险点在绩效考核中拥有“一票否决”权,并每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最大限度地对廉洁风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和及时纠正,切实让违规行为“不能为”。
在强化监管流程,泸天化主动加强重点资产保值增值及项目、物资、费用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之中,按照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综合治理“四个原则”,对重点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同时,泸天化有效利用业务流程、标准化管理、EAS企业资源计划、EAM全资产管理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将科技成果使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上来,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物资采购和废旧物资处理过程,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上公开,从技术、人、物资因数进行防范,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在事前、事中、事后采取360度监管,全面实现“阳光采购”。泸天化通过全方位监督,使各种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不敢为”。
在强化监管教育方面,泸天化提炼出“风清气正、廉洁从业”的核心廉政理念,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引领和育人作用,制定实施《反腐倡廉教育计划》,每年初公司都会借助召开党委会的机会,组织全公司领导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书,公开廉洁自律承诺的内容,在关键性节假日向领导干部发放助廉资料和廉洁信息的收集。每年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重要敏感岗位人员开展1-2次廉政监管教育。另外,泸天化还创造性地开展了以珍惜岗位、珍惜家庭、珍惜荣誉,过问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过问领导干部经济收入情况、过问领导干部交朋结友情况,算经济帐、算政治帐、算家庭帐的“三珍惜”、“三过问”、“三算账”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助廉”活动,将家庭成员作为廉洁风险防范的有生力量,建立起“个人自觉预防、家庭监督预防、单位综合预防”的立体防控机制,使干部员工违规行为“不愿为”。
在强化监管保障方面,泸天化专门出台《廉政基金管理办法》,同时设立廉政基金专户,要求泸天化园区所有党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应拒收而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不论多少,必须在一个月内上交到公司纪检监察室。对不按规定期限进行上交登记或不如实上交登记的,由公司党委、行政、纪委或所在单位党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拒不上交或经查证没有上交者,以贪污论处。在此基础上,泸天化每年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情况,以及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不高于1万元的廉政奖励,使干部员工违规行为“不必为”。

